
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。3月13日,广州市消委会公布12则年度典型投诉案例,涵盖预付套路、充值纠纷、夸大宣传、售后推诿等多发领域实盘配资平台是否支持多账户,直击消费痛点,以案为鉴,向侵权行为亮剑;以例示警,为放心消费护航。
案例一
出境游遭遇“厨具陷阱”,消委会助力挽回损失
邓阿姨等6名老年消费者参加由某保险公司组织的迪拜游,在导游带领下购买了标称“阿联酋制造”的“膳魔师”厨具八件套,共计23325元。回国后发现商品实为“中国制造”,且无合格证,要求退货无门。
因消费者未签旅游合同,市消委会通过组织方保险公司找到地接旅行社。经调解,指出旅行社未签合同、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旅行社给予每套厨具3500元补偿。
消委会提醒,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针对老年群体的跨境诱导销售案件,其核心问题并非简单的商品质量争议,而是涉嫌存在多重消费权益侵害。参加保险公司组织的旅游,务必核实旅行社资质、签订正规合同,警惕“免费游”“福利游”中的购物陷阱。
案例二
购房付款需谨慎,莫掉商家文字坑
2025年6月,刘先生为购房向某开发商支付2万元“诚意金”。此后,销售人员与其通过微信沟通将“诚意金”转为“订金”,并多次催促刘先生支付4万元首期款。后来刘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欲放弃购房,销售人员为促成交易,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刘先生1.8万元,并协助其支付3.8万元首付款。
刘先生察觉流程不规范,再次明确要求终止交易、退还全部款。但开发商以“购房定金”名义扣留2万元。刘先生认为开发商故意偷换“订金”“定金”概念,遂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。
经市消委会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的沟通与释法,开发商最终承认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表述不清、操作不规范等问题,同意退还2万元款项。
消委会提醒,“订金”“定金”虽一字之差,法律效力却截然不同。订金通常不具备担保功能,可视作预付款;而定金则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,消费者违约后无权要求返还。经营者应恪守诚信原则,收款前须明确告知款项性质及法律后果,并经消费者书面确认,营造合法、透明、健康的房地产销售环境。
案例三
理财保险收益未如承诺,消协积极协助终得维权
陈女士、谢女士15年前在银行理财经理推荐下购买保险,经理提供收益承诺单张,承诺最低收益可达10万余元。近期保险到期,实际收益与承诺相差7万余元。
因时隔久远,核查困难。市消委会多次约谈银行与保险公司,采取“背对背”调解,最终促成三方和解,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补偿消费者近10万元。
配资炒股首选消委会提醒:购买理财保险要仔细核查产品性质,看清合同条款,切勿轻信口头承诺,务必保留好所有书面材料。
案例四
装修预存防套路,清晰规则是关键
李先生通过装修公司APP充值家装卡,工程结束后卡内显示余额3400元。后登录发现,该余额被公司以“购买空调”名义私自划扣,本人毫不知情。
经消委会核查,因结算不清导致误会。公司私自划扣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。经调解,双方互谅互让,消费者不再追究划扣问题,公司也不再追讨工程欠款。
消委会提醒:预付卡余额属个人财产,商家不得擅自划扣。办理预付卡应明确扣划规则,定期关注账户动态,避免大额充值。
案例五
微信转账购“极品”?收货方知是骗局
潘小姐观看直播时被主播诱导添加微信,通过微信转账2600元购买一只翡翠玉镯。收货后发现实物与视频严重不符,且有多处纹裂,要求退货时被商家拉黑。
因消费者脱离平台私下交易,无法确定经营者主体信息,调解无法推进,消委会建议其向平台举报或报警。
消委会提醒:网购贵重商品务必坚持平台交易,切勿听信“私下交易更优惠”等话术。收货后及时验货并保留开箱视频。
案例六
未成年人擅自充值惹纠纷,家长应履法定监护和举证责任
孙先生投诉其小孩在某直播平台为游戏充值2.4万余元,要求退款。但平台提供的账号使用轨迹显示,消费时间、IP地址等特征不符合未成年人操作特征。
因孙先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未成年人独自操作,调解终止。
消委会提醒:家长是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。发生此类纠纷,关键在于举证。家长应管好支付密码,开启未成年人守护工具,履行监护责任。
消委会也强烈呼吁家长密切关注孩子需求,做好防护措施,管好支付:关闭小额免密、设置消费限额,不向孩子透露支付密码,透露后及时修改,启用监护工具,家长应以身作则规范网络行为,如未履行监护义务需按比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案例七
“以旧换新”换出真假疑云,消协介入协助化解纷争
消费者谭阿姨以旧金镯“以旧换新”,后发现新金镯无足金标识,怀疑商家售假。商家则辩称是佩戴磨损导致。
经调解,商家同意以高价回收金镯,谭阿姨现场观看熔金过程,金块重量与原重基本一致,初步证明成色无问题,纠纷圆满解决。
消委会提醒:黄金换新应选择正规渠道,明晰换新规则,紧盯克重纯度,并留存好交易凭证。换金全程做好旧金与新金的称重、核对、记录,做到心中有数;谨慎选购按件定价、与黄金克重无关的 “一口价”黄金饰品。
案例八
低价引流藏陷阱,消协出手挽损失
2025年4月,黄埔区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反映,某美容连锁公司以低价引流为名,诱导消费者预付高额费用,但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服务合同,事后又以“退费需审核7—10个工作日”为由拖延退款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为推进调解,区消委会联合属地市场监管所开展现场核查。经查:该店在各类平台以9.9元、99元等低价项目吸引消费者到店开卡充值(个体充值金额一般在万元以上),但未签订服务合同,且退费时以审核为由拖延。现场检查还发现,其经营的化妆品标签存在虚假内容,且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及合格证明。
消委会对商家开展普法教育,同步将违法线索移交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。最终,商家为多名消费者退回多收费用,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3盒、警告和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:预付消费需谨慎,牢记“验主体、慎充值、签合同、留证据、盯信号、早维权”。
案例九
养生馆夸大宣传误导消费,消委会调解维权守护民生
2025年11月底,陈阿姨向荔湾区消委会反映,其随着年龄渐长,健康每况愈下,在某养生馆销售人员夸大宣传和强势推销下,一次性购买约3万元保健品,目前仅提取部分产品,大部分产品仍留存店内。陈阿姨使用后发现产品效果不佳,要求退费,却因消费时多使用现金、未索要凭证,陷入维权困境。
荔湾区消委会接诉后立即调查,一方面核实陈阿姨提供的银行流水、商品信息等材料,另一方面现场查实养生馆在销售中确实存在夸大产品功效、误导消费等问题,且未主动出具交易凭证。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,明确养生馆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。经多次沟通,养生馆最终同意为陈阿姨办理退货,退还货款21680元并为其补齐消费凭证。
消委会提醒: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要“辨清属性、认准渠道、核实信息、留存证据”。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,切勿轻信“包治百病”。
案例十
网络法律咨询服务套路深,甄别服务主体莫粗心
2025年12月,市民向南沙区消委会反映,其在短视频平台看到某法律咨询服务广告,视频中商家自称律师,承诺可以协助追讨欠款。
为此,市民联系商家并支付983元购买服务。后续商家以起诉追款为由要求再付1000元,且承诺未追回欠款将全额退款。但市民发现商家并未按照约定为其追欠款,也没有按照承诺退回所收费用,遂进行投诉。
南沙区消委会接诉后前往涉事公司现场调查,但通过其注册登记联系方式、市民提供的联系方式、登记地址,均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。
为此,消委会将相关情况移交市场监管部门,建议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由于市民无法提供更多佐证材料,以及涉事公司失联,无法组织调解,消委会依法终止调解,建议市民通过民事诉讼或报警维权。
据不完全统计,2025年全市各区消委会接收法律咨询服务消费纠纷投诉超3000件。消委会提醒,寻求法律服务要甄别“律师事务所”与“法律咨询公司”。前者有诉讼代理资格,后者不能。警惕“包胜诉”“包退款”等绝对化承诺。
案例十一
预售桌游四年未发货,消委会助力化解群体性投诉
2025年,越秀区消委会陆续接到近百名消费者投诉,反映自2021年6月起通过微信小程序购买《6:围攻》《彩虹6号》等桌游产品,付款后迟迟未收到货,要求退款遭拒。该小程序经营者为某电子商贸有限公司,主营桌游产品销售。
2021年6月起,该公司以“购买桌游赠送游戏皮肤”为卖点,开启“彩虹六号主题桌游《6:围攻》”预售。消费者付款后直至2025年投诉时仍未收到商品,多次要求退款均被拒绝,引发群体性投诉。
消委会介入调查,指出经营者逾期发货已构成违约,其以“派发皮肤码即视为发货”的格式条款无效。经逐一沟通调解,成功处理60宗,挽回损失10余万元。
消委会提醒:参与超长预售期项目需谨慎,警惕“捆绑销售”陷阱。保留好订单、付款、赠品宣传等所有证据。
案例十二
元股证券:ygzq.hk微信买狗遇骗局,消委会助力维权
蔡先生在直播间购买宠物犬,被商家诱导脱离平台微信转账支付货款。随后又被要求支付额外运费和强制购买狗粮,最终商家微信注销失联。
消委会上门约谈商家,指出其诱导私下交易、未一次性告知费用等行为违法。经调解,商家退还599元货款。
消委会提醒:网购宠物务必选择正规平台交易,拒绝任何诱导私下交易的话术。付款前应了解清楚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。
南方+记者 郭苏莹
通讯员 穗消宣实盘配资平台是否支持多账户
国内实盘配资网提示:本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。